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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年山东省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19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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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办单位:山东省体育局棋类管理中心
二、承办单位:山东棋院 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 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:E、F、G、H组:8月14日—16日; A、B、C、D组: 8月18日—20日
济南市东郊饭店。
四、参赛单位:各市、俱乐部、棋院 五、竞赛项目: 男、女个人赛 六、参赛办法: (一)每单位按年龄组男、女棋手报名,人数不限,领队、教练各1人; (二)男、女各分8个组别,人数不足时合组比赛分别录取: 1、A组:1995年1月1日--1992年12月31日;(13岁及以上组) 2、B组:1996年1月1日—12月31日;(12岁组) 3、C组:1997年1月1日—12月31日;(11岁组) 4、D组:1998年1月1日--12月31日;(10岁组) 5、E组:1999年1月1日—12月31日;(9岁组)
6、F组:2000年1月1日—12月31日;(8岁组)
7、G组:2001年1月1日—12月31日;(7岁组)
8、H组:200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。(6岁及以下组)
(三)各组别可参加高年龄段组别的比赛,但不得再参加本组别的比赛;女子组可参加男子组比赛; (四)报名时须将棋手出生年月填写准确,报到时须交验户口复印件. 七、竞赛办法: (一)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; (二)男、女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,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各组轮次。 八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: (一)裁判长及部分仲裁、裁判员由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选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; 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“仲裁委员会条例”执行。 九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 (一)个人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发证书; (二) 不足8人的组别,按参赛人数的n-1予以录取。
(三)根据各组别的实际参赛人数和水平确定升段人数,具体名额在领队会上宣布,根据实际情况,段位可适当顺延,顺延时可以跳段; (四)凡获得4段5段的棋手均可申报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;
(五)升段的棋手必须出示原来的段位证书; (六)未办理注册的运动员,报到时一并办理注册手续,注册时须带一寸彩色照片一张; (七) 凡未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,一律不得代表山东参加2009年的全国升段赛和全国少年锦标赛。 十、报名(报名费)和报到: (一)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,加盖单位公章,于8月1日前寄往山东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(报名费为100元),8月6--10日报名的报名费为200元,8月10日后一律不予报名;地址:济南市经十路122号 邮编:250002 电话:0531-82072793联系人: 赵科 电子邮箱:zhaoke840411@163.com (二)报到:E、F、G、H组于8月13日,A、B、C、D组于8月17日下午到济南东郊饭店报到(地址:济南市解放路37号,火车站乘3路公交车到大观园换乘101路电车到东郊饭店下车,长途汽车站乘K50或K53路公交车到东郊饭店下车),当日晚20:00召开领队会。 十一、经费: 各单位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,交通费自理; 十二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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